淮安重點整治家裝市場霸王條款
■記者 宋瑩瑩 通訊員 徐友彥
淮安日報訊:記者日前從市工商部門了解到,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從本月中旬至7月底,淮安市將出重拳規(guī)范房屋中介和房屋裝飾、裝修行業(yè)的合同使用行為,重點是補充條款、附加條款中的霸王條款。
市民李先生是去年7月份裝修的房子,當時裝修公司提供了一份合同文本給他簽,李先生說,因為條款很多,也沒有逐字逐句仔細閱讀,就都簽上了自己的名字,現在房子已經裝修好了,合同也隨便放在家里的書架上。那天沒事拿來翻翻,發(fā)現里面有些內容,比如說“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在本公司”等不太對勁,“現在想想,這不就屬于霸王條款嗎?”
據了解,目前淮安家裝業(yè)和中介業(yè)使用的大多為合同格式條款,即中介方或裝潢公司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、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客戶方協定的條款。在簽訂這些合同的時候,很多情況下,消費者只有填空或者簽字的權利。去年,省政府修訂出臺了《江蘇省合同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并正式實施。根據規(guī)定,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房、物管、房屋中介、電信服務等12個行業(yè)的格式合同,應該到工商部門備案。備案中,條款中如出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內容,工商部門將責令合同提供方糾正。據此,包括“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在本公司”、“為確保房屋買賣成交,買方需在簽訂合同前交付承購意向金人民幣××元”、“享受本公司服務必須使用本公司指定產品”等等內容,因未與消費者協商,均在糾正之列。
目前,市工商局已責成各縣區(qū)工商部門,結合各地實際情況,做好房屋中介合同和房屋裝飾、裝修合同的備案工作,重點是對合同補充條款、附加條款中的霸王條款進行規(guī)范。同時組織房屋中介和裝修公司兩大行業(yè)從業(yè)人員開展自查活動,進一步引導從業(yè)人員關注此次行動,自覺參與查找格式條款中存在的問題。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要通過這次專項整治,減少因合同引發(fā)的糾紛,努力消除因格式合同條款導致的不平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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